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|
文章来源: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23-11-22 浏览:3728 次 |
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,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4年1月23日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党组开展巡察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内设部门、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,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。 二、巡察内容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,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,加强政治监督、查找政治偏差。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、市委工作要求情况,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;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,突出对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的监督;聚焦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、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,突出对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建工作的监督;聚焦巡视巡察等监督指出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,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。 三、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,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,设置邮政信箱、意见信箱、电子邮箱,开通专门值班电话、手机(只接收短信),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。 (一)信访接待窗口:阜阳市白金汉宫大酒店(总店)5楼5002房间; (二)邮政信箱: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539号市委巡察办转市委第二巡察组; (三)意见信箱: 阜阳市白金汉宫大酒店(总店)大厅门口雨廊下方;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路539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区西综合楼; 阜阳市颍州区文峰路东岳巷; (四)电子邮箱:fyswxc2023@126.com; (五)专门值班电话:座机:0558-2588171;手机:19155815682(只接收短信)。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,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。 (“码上巡察”网络平台) 根据《巡视工作条例》等规定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内设部门、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,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、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,将按照分级负责、属地管理原则,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。
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11月20日 |